一、基本要素
1.行政許可事項名稱及編碼
可能影響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的施工作業(yè)審批【000160112000】
2.行政許可事項子項名稱及編碼
無
3.行政許可事項業(yè)務辦理項名稱及編碼
1.可能影響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的施工作業(yè)審批(00016011200001)
4.設定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5.實施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6.監(jiān)管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7.實施機關:牟定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8.審批層級:縣級
9.行使層級:縣級
10.是否由審批機關受理:是
11.受理層級:縣級
12.是否存在初審環(huán)節(jié):否
13.初審層級:無
14.對應政務服務事項國家級基本目錄名稱:無對應政務服務事項
15.要素統(tǒng)一情況:全省要素統(tǒng)一
二、行政許可事項類型
其他型
三、行政許可條件
1.準予行政許可的條件
施工作業(yè)方案可以確保管道安全。
2.規(guī)定行政許可條件的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第三十五條:進行下列施工作業(yè),施工單位應當向管道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
(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業(yè);
(二)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所列管道附屬設施周邊一百米地域范圍內(nèi),新建、改建、擴建鐵路、公路、河渠,架設電力線路,埋設地下電纜、光纜,設置安全接地體、避雷接地體;
(三)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各二百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所列管道附屬設施周邊五百米地域范圍內(nèi),進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鉆探、采礦。
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接到申請后,應當組織施工單位與管道企業(yè)協(xié)商確定施工作業(yè)方案,并簽訂安全防護協(xié)議;協(xié)商不成的,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應當組織進行安全評審,作出是否批準作業(yè)的決定。
四、行政許可服務對象類型與改革舉措
1.服務對象類型:自然人,企業(yè)法人,事業(yè)單位法人,社會組織法人,非法人企業(yè),行政機關,其他組織
2.是否為涉企許可事項:否
3.涉企經(jīng)營許可事項名稱:無
4.許可證件名稱:無
5.改革方式:無
6.具體改革舉措:將承諾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8個工作日。
7.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措施
縣級管道保護主管部門定期檢查,指導督促管道企業(yè)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相關管道保護措施落實。
五、申請材料
1.申請材料名稱
1.關于可能影響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施工作業(yè)的請示;
2.可能影響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施工作業(yè)的石油天然氣管道施工作業(yè)方案(包括施工作業(yè)方案、事故應急預案、施工作業(yè)人員和保障安全施工作業(yè)的設備、設施)。
2.規(guī)定申請材料的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第三十五條:進行下列施工作業(yè),施工單位應當向管道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
(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業(yè);
(二)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所列管道附屬設施周邊一百米地域范圍內(nèi),新建、改建、擴建鐵路、公路、河渠,架設電力線路,埋設地下電纜、光纜,設置安全接地體、避雷接地體;
(三)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各二百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所列管道附屬設施周邊五百米地域范圍內(nèi),進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鉆探、采礦。
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接到申請后,應當組織施工單位與管道企業(yè)協(xié)商確定施工作業(yè)方案,并簽訂安全防護協(xié)議;協(xié)商不成的,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應當組織進行安全評審,作出是否批準作業(yè)的決定。
六、中介服務
1.有無法定中介服務事項:無
2.中介服務事項名稱:無
3.設定中介服務事項的依據(jù)
無
4.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無
5.中介服務事項的收費性質:無
七、審批程序
1.辦理行政許可的程序環(huán)節(jié)
1.申請人申請;
2.審批機構受理/不予受理;
3.組織審查;
4.準予批復/不予批復。
2.規(guī)定行政許可程序的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第三十五條:進行下列施工作業(yè),施工單位應當向管道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
(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業(yè);
(二)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所列管道附屬設施周邊一百米地域范圍內(nèi),新建、改建、擴建鐵路、公路、河渠,架設電力線路,埋設地下電纜、光纜,設置安全接地體、避雷接地體;
(三)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各二百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所列管道附屬設施周邊五百米地域范圍內(nèi),進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鉆探、采礦。
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接到申請后,應當組織施工單位與管道企業(yè)協(xié)商確定施工作業(yè)方案,并簽訂安全防護協(xié)議;協(xié)商不成的,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應當組織進行安全評審,作出是否批準作業(yè)的決定。
3.是否需要現(xiàn)場勘驗:否
4.是否需要組織聽證:否
5.是否需要招標、拍賣、掛牌交易:否
6.是否需要檢驗、檢測、檢疫:否
7.是否需要鑒定:否
8.是否需要專家評審:部分情況下開展
9.是否需要向社會公示:否
10.是否實行告知承諾辦理:否
11.審批機關是否委托服務機構開展技術性服務:否
八、受理和審批時限
1.承諾受理時限:5個工作日
2.法定審批時限:20個工作日
3.規(guī)定法定審批時限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第三十五條:進行下列施工作業(yè),施工單位應當向管道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
(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業(yè);
(二)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所列管道附屬設施周邊一百米地域范圍內(nèi),新建、改建、擴建鐵路、公路、河渠,架設電力線路,埋設地下電纜、光纜,設置安全接地體、避雷接地體;
(三)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各二百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所列管道附屬設施周邊五百米地域范圍內(nèi),進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鉆探、采礦。
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接到申請后,應當組織施工單位與管道企業(yè)協(xié)商確定施工作業(yè)方案,并簽訂安全防護協(xié)議;協(xié)商不成的,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應當組織進行安全評審,作出是否批準作業(yè)的決定。
4.承諾審批時限:20個工作日
依法進行評審另需時間不計算在該時限
九、收費
1.辦理行政許可是否收費:否
2.收費項目的名稱、收費項目的標準、設定收費項目的依據(jù)、規(guī)定收費標準的依據(jù)
無
十、行政許可證件
1.審批結果類型:其他
2.審批結果名稱:關于批準XX作業(yè)的決定
3.審批結果的有效期限:0當次
4.規(guī)定審批結果有效期限的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第三十五條:進行下列施工作業(yè),施工單位應當向管道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
(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業(yè);
(二)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所列管道附屬設施周邊一百米地域范圍內(nèi),新建、改建、擴建鐵路、公路、河渠,架設電力線路,埋設地下電纜、光纜,設置安全接地體、避雷接地體;
(三)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各二百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所列管道附屬設施周邊五百米地域范圍內(nèi),進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鉆探、采礦。
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接到申請后,應當組織施工單位與管道企業(yè)協(xié)商確定施工作業(yè)方案,并簽訂安全防護協(xié)議;協(xié)商不成的,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應當組織進行安全評審,作出是否批準作業(yè)的決定。
5.是否需要辦理審批結果變更手續(xù):否
6.辦理審批結果變更手續(xù)的要求
無
7.是否需要辦理審批結果延續(xù)手續(xù):否
8.辦理審批結果延續(xù)手續(xù)的要求
無
9.審批結果的有效地域范圍
本縣
10.規(guī)定審批結果有效地域范圍的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第三十五條:進行下列施工作業(yè),施工單位應當向管道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
(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業(yè);
(二)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所列管道附屬設施周邊一百米地域范圍內(nèi),新建、改建、擴建鐵路、公路、河渠,架設電力線路,埋設地下電纜、光纜,設置安全接地體、避雷接地體;
(三)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各二百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所列管道附屬設施周邊五百米地域范圍內(nèi),進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鉆探、采礦。
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接到申請后,應當組織施工單位與管道企業(yè)協(xié)商確定施工作業(yè)方案,并簽訂安全防護協(xié)議;協(xié)商不成的,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應當組織進行安全評審,作出是否批準作業(yè)的決定。
十一、行政許可數(shù)量限制
1.有無行政許可數(shù)量限制:無
2.公布數(shù)量限制的方式:無
3.公布數(shù)量限制的周期:無
4.在數(shù)量限制條件下實施行政許可的方式:無
5.規(guī)定在數(shù)量限制條件下實施行政許可方式的依據(jù)
無
十二、行政許可后年檢
1.有無年檢要求:無
2.設定年檢要求的依據(jù)
無
3.年檢周期:無
4.年檢是否要求報送材料:無
5.年檢報送材料名稱:無
6.年檢是否收費:無
7.年檢收費項目的名稱、年檢收費項目的標準、設定年檢收費項目的依據(jù)、規(guī)定年檢項目收費標準的依據(jù)
無
8.通過年檢的證明或者標志:無
十三、行政許可后年報
1.有無年報要求:無
2.年報報送材料名稱:無
3.設定年報要求的依據(jù)
無
4.年報周期:無
十四、監(jiān)管主體
牟定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十五、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