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縣林業(yè)和草原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第37號
日期:2023年07月14日 作者: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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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鄭顯強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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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 |
牟林草罰決字(2023)第37號 |
違法事實 |
違法使用林地 |
處罰類別 |
罰款;責令恢復植被。 |
處罰機關 |
牟定縣林業(yè)和草原局 |
處罰內(nèi)容 |
1.責令限2023年09月30日前恢復植被和林業(yè)生產(chǎn)條件;2.并處恢復植被和林業(yè)生產(chǎn)條件所需費用1倍的罰款,即8607元X1倍= 8607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年7月12日 |
處罰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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