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縣林業(yè)和草原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第17號
日期:2023年04月12日 作者: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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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魏林川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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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 |
牟林草罰決字(2023)第17號 |
違法事實 |
擅自改變林地用途 |
處罰類別 |
罰款;責令恢復(fù)植被 |
處罰機關(guān) |
牟定縣林業(yè)和草原局 |
處罰內(nèi)容 |
1.責令于2023年09月30日前恢復(fù)植被和林業(yè)生產(chǎn)條件;2.并處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每平方米11元的罰款,即4608平方米x11元/平方米=50688元(大寫:伍萬零陸佰捌拾捌元整)。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年4月11日 |
處罰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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