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相關要求,結合我州實際,現將我州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
報考我州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工作由州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中,按不超過職位招錄數4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文件和中央組織部《關于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的復函》等文件執(zhí)行。
進入體能測評的人員請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7:45到楚雄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訓學校運動場統(tǒng)一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結束后,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的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不超過職位招錄人數2倍比例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人員確定
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須進行體能測評的測評結果為合格)的考生中,按不超過職位招錄數2倍的比例和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職位,按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數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2021年5月6日(星期四)8:30全州統(tǒng)一進行。
1.報考楚雄州法律援助中心、楚雄州老干部活動中心、楚雄州林業(yè)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楚雄州環(huán)境監(jiān)察支隊(含縣市環(huán)境監(jiān)察大隊、縣級環(huán)境監(jiān)察大隊大職位)、楚雄州地方公路管理處、楚雄州交通運政管理處(含縣市交通運政管理所及大職位)崗位資格復審地點:楚雄州人才市場大廳(楚雄市陽光大道一公司兩市場。聯(lián)系電話:0878-3389670。
2.報考楚雄州地方志辦公室崗位資格復審地點:楚雄市太陽歷大道181號州志辦二樓綜合科,聯(lián)系電話:0878-3389348。報考楚雄州接待處崗位資格復審地點:州公務中心2050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878-3389857。報考楚雄州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崗位資格復審地點:州文化和旅游局302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878-6169551。報考楚雄州衛(wèi)生健康綜合監(jiān)督中心崗位資格復審地點:州衛(wèi)生健康委辦公樓602室(楚雄市開發(fā)區(qū)永安路273號),聯(lián)系電話:0878-3121456。
3.報考縣市、鄉(xiāng)鎮(zhèn)崗位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含普通選調生崗位),資格復審地點為各縣市委組織部。資格復審詳細情況請具體咨詢當地組織部門,聯(lián)系電話:
楚雄市委組織部0878—3123259
雙柏縣委組織部0878—7712178
牟定縣委組織部0878—5211577
南華縣委組織部0878—7222350
姚安縣委組織部0878—5723566
大姚縣委組織部0878—6200728
永仁縣委組織部0878—6716115
元謀縣委組織部0878—8226396
武定縣委組織部0878—8838921
祿豐縣委組織部0878—4122879
(三)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時必須攜帶的材料
筆試準考證(2份,審核合格蓋章后1份考生持有,1份留存審核單位)、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所在學校或者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考選調生職位的攜帶選調生報名推薦表即可)、報名登記表、證明滿足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報名推薦表(含選調生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云嶺先鋒網站下載、打印。
報考限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招考職位的2019年、2020年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原畢業(yè)學校或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檔案存入時間須在2021年2月底前。
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2021年畢業(yè)生,可持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審驗放在考察階段。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請詳閱《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在資格復審時,考生須簽訂承諾書,在考察階段予以核實。
(四)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1.各縣市委組織部門和州級各招錄單位具體負責資格復審工作,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進一步核實,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崗位招考條件進行比對。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2.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主要審核與崗位要求相關的內容。復審時將嚴格對照《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崗位資格條件、常見問題解答及相關文件要求,對考生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須對是否參加面試及后續(xù)考錄過程進行簽字確認。
3.資格復審原則上要求考生本人親自到場,如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場的,可以由考生簽署委托書,請他人代為進行資格復審。如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本人自動放棄。
4.戶籍和生源地認定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網站上發(fā)布的《關于楚雄州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生源或戶籍要求的說明》進行認定。
5.資格復審時出現因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以進入該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具備的條件,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員組織面試。面試及后續(xù)考錄環(huán)節(jié)不再遞補。
三、注意事項
請廣大考生認真及時地閱讀通知、公告及所有相關文件,知曉政策規(guī)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全過程,在任何招錄環(huán)節(jié),一旦出現考生提供信息和承諾事項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情形,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請報考人員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因電話不暢,導致無法接收到參加資格復審通知、遞補通知、面試通知等重要考試信息的,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無法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相關后果。
四、重要提示
請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監(jiān)測管理,資格復審前3天提前申領“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做好日體溫測量、記錄并進行健康狀況監(jiān)測,持續(xù)關注健康碼狀態(tài)??忌M入資格復審地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配合資格復審單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碼”為綠碼人員,可按要求正常參加資格復審;“云南健康碼”為黃碼人員,持資格復審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資格復審;“云南健康碼”為紅碼非境外入滇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2次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資格復審;一個月內有高風險、中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資格復審;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可在解除14天隔離觀察后,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參加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應做好自我防護,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尤其應避免跨省流動,對瞞報、謊報人員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中共楚雄州委組織部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