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工作規(guī)程(試行)》規(guī)定,現將李云同志的工傷認定情況公示如下:
李云,男,牟定縣天臺初級中學職工。2021年3月14日22:00時左右,牟定縣天臺初級中學職工李云被發(fā)現昏迷在男生樓宿管值班室,經牟定縣人民醫(yī)院搶救后,因李云情況危重,于3月14日23:45時左右被送往楚雄州人民醫(yī)院住院治療,李云于2021年3月20日01:13時死亡。李云此次事故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李云該次事故不予認定或不予視同為工傷。
從公示之日起5日內,如對李云該認定有不同意見,可在公示期間內向牟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通訊地址:牟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郵編:675500,聯系電話:0878—5216969、0878—5216162
牟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