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
教育部召開新聞發(fā)布會
解讀新出臺的學前教育法
圖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主要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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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兒童入園,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者測試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學前教育法凸顯兒童中心,明確學前兒童入園,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者測試,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課程內容。
幼兒園聘任工作人員需做背景查詢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新出臺的學前教育法規(guī)定幼兒園聘任教師等工作人員應當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進行背景查詢和健康檢查;存在可能危害兒童身心安全、不宜從事學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
這兩類人,禁止從事學前教育!
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王敬波介紹,新出臺的學前教育法第四十四條明確了兩類從業(yè)禁止情形:
一類是具有虐待、性侵害、性騷擾、拐賣、暴力傷害、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記錄的;
另一類是有酗酒、嚴重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等其他可能危害兒童身心安全情形的。
此外,新出臺的學前教育還針對幼兒園教職工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歧視、侮辱兒童等行為規(guī)定了法律責任,要求幼兒園或者有關部門要依法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關處理。
教師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依法追究責任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對未履行安全保障責任、教師存在師德師風問題、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堅決糾正幼兒園“小學化”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將加強幼兒園專業(yè)指導,規(guī)范保教行為,強化保教質量評估,加強家長科學育兒指導,堅決糾正幼兒園“小學化”等不規(guī)范辦園行為。
引導幼兒園堅持保育和教育相結合,落實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創(chuàng)設豐富的教育環(huán)境,支持幼兒主動探究學習,促進幼兒在游戲和生活中健康快樂成長。
明確公益普惠屬性定位
教育部政策法規(guī)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學前教育法明確了學前教育的公益普惠屬性定位,規(guī)定國家推進普及學前教育,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構建覆蓋城鄉(xiāng)、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優(yōu)質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優(yōu)化學前教育班額和生師比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將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動有條件的地方結合當?shù)貙嶋H優(yōu)化班額和生師比,改善辦園條件,實現(xiàn)更高水平資源優(yōu)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