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林草林罰決字﹝2022﹞第59號
被處罰人姓名:魯**
身份證號碼:5323**********16
聯(lián)系電話:13********
家庭住址:楚雄州牟定縣江坡鎮(zhèn)高平村委會****號
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規(guī)章的事實:經依法查明,2019年11月,魯**在牟定縣江坡鎮(zhèn)高平村委會****村民小組集體林地中,違法違規(guī)采伐桉樹。你的行為已涉嫌濫伐林木。經鑒定,樹種為直桿桉,通過計算,現場遺留的45個伐樁合計立木材積(蓄積)為1.1619m3,涉案林木價值256元(貳佰伍拾陸元整)。該行為構成濫伐林木的違法行為。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1)當事人的陳述;(2)證人證言;(3)鑒定意見;(4)書證;(5)現場勘驗、檢查筆錄及照片;(6)辨認筆錄及照片等證據為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采伐林地上的林木應當申請采伐許可證,并按照采伐許可證的規(guī)定進行采伐;采伐自然保護區(qū)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請采伐許可證,但應當符合林木采伐技術規(guī)程?!钡囊?guī)定,已構成違法。
案件性質、自由裁量的事實和理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七十六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濫伐林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在原地或者異地補種濫伐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可以處濫伐林木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的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你處以下行政處罰:
1.責令補種濫伐株數三倍的林木,即135株;
2.并處濫伐林木價格三倍的罰款,即256*3=768元(大寫:柒佰陸拾捌元整)。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本決定書中的罰款,限你單位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中國建設銀行牟定支行營業(yè)部(賬號:53001707**********)繳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救濟途徑和期限:如對本林業(yè)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于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牟定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直接向元謀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強制執(zhí)行或者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牟定縣林業(yè)和草原局(印章)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日